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工业园区综合能源产业区 |
联系人 | |
项目名称 | 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10万Nm3/h煤气化制氢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工业园区综合能源产业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含变换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空分装置和公用辅助工程组成。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肖永昌、李云、林友富 |
采样:肖永昌、李云、林友富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3日 |
采样: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5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马宗武、王洞洞、杨静兰等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物质: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具体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详见报告。 |
检测结果 | 除低甲主操/副操、空分主操/副操、净水公辅接触噪声超标外,本次所检其余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二十五类“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中第二项的“煤炭加工”(C252),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 议 | 完加强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补充化学危害因素职业接触水平分级及分类控制。 (2)补充建构筑物一览表(含采光、通风方式描述);补充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如:轴流风机)。 (3)按照评审组专家个人意见逐条进行修改。 (4)补充完善评价依据。 (5)明确评价结论。 报告修改后经专家组复核签字确认后通过。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对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2)加强劳动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 (3)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的设置; (4)按照GBZ1-2010附录A及现场急性职业病危害配备应急药箱药品; (5)加强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使用维护记录; (6)按照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7)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合同告知书内容。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评审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评审组成员复核并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