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三明市三元区三明南收费站入口处,三明市三元区三明南收费站征管所场地内 |
联系人 | 张超 |
项目名称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南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总占地面积:1625.4㎡,建筑面积:232.6㎡,加油站站房面积:123.2㎡,加油棚面积:109.4㎡,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5000吨。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林鑫融、陈文艳 |
采样:林鑫融、陈文艳 | |
检测:陈宇杰、严钰颖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24年2月26日 |
采样:2024年2月26日-2月28日 | |
检测:2024年2月29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超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因素:汽油、苯、甲苯、二甲苯; 物理因素:高温。 |
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被检测各工种接触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所在季节非高温季节,因此未进行高温检测。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F52零售业中的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 议 | 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站长作业个人防护说明; (2)明确检测结果(采样时机); (3)明确职业卫生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具体设置。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请专家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完善警示标识及告知卡的设置;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评审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