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格林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油墨7500吨、稀释剂2000吨、电子胶水1300吨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建格林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350122-91-E-38-2-2号地块(连江县坑园镇金牌大道附近)

联系人

郑伟

项目名称

福建格林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油墨7500吨、稀释剂2000吨、电子胶水1300吨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吨油墨、2000吨稀释剂、500吨特种涂料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陈桂平、林友富


采样:谢贤君、陈桂平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26113


采样:2026116-11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郑伟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二氧化钛粉尘、炭黑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丁酮、乙酸乙酯、乙醇、丙烯酸树脂、乙酸丁酯、聚酯树脂、丙酮、甲醇、异丙醇、丁醇、甲基异丁酮、乙酸甲酯、乙酸丙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丙二醇甲醚、丙二醇丁醚、正庚烷、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线

检测结果

所检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项目背景与建设规模的说明;

2)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与评价;

3)落实专家个人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请专家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告知卡的设置;

2加强防护用品的监督与管理;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评审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


责任编辑:吴佳琪 信息来源: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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