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福建格林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350122-91-E-38-2-2号地块(连江县坑园镇金牌大道附近) |
联系人 | 郑伟 |
项目名称 | 福建格林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油墨7500吨、稀释剂2000吨、电子胶水1300吨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吨油墨、2000吨稀释剂、500吨特种涂料。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陈桂平、林友富 |
采样:谢贤君、陈桂平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26年1月13日 |
采样:2026年1月16日-1月18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郑伟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二氧化钛粉尘、炭黑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丁酮、乙酸乙酯、乙醇、丙烯酸树脂、乙酸丁酯、聚酯树脂、丙酮、甲醇、异丙醇、丁醇、甲基异丁酮、乙酸甲酯、乙酸丙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丙二醇甲醚、丙二醇丁醚、正庚烷、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紫外线。 |
检测结果 | 所检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 议 |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等。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项目背景与建设规模的说明; (2)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与评价; (3)落实专家个人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请专家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告知卡的设置; (2)加强防护用品的监督与管理;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评审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案。 |